【答】公务卡是预算单位职工持有的具有一定透支额度和免息透支期的中国银联标准信用卡,用于日常公务支出和财务报销业务。持卡人在日常公务支出时,使用公务卡刷卡消费并取得交易凭证和发票,报销还款时,由单位财务部门通过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将款项直接支付给发卡银行。使用公务卡办理公务支出,可以最大程度地减少单位现金支付结算。
【问】为什么要推行公务卡?
【答】公务卡改革是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延伸,使用公务卡办理公务支出,可以最大程度地减少单位现金支付结算。
推行公务卡改革,是方便预算单位用款、提高财务管理水平的重要措施。使用公务卡结算,不需要财务人员从银行提取和保管现金,不需要机关工作人员提前借款,既方便了工作人员用款,也减轻了财务人员的工作量。使用公务卡,可实现公务小额消费不使用现金,有利于减少市场上现金流通,与国际通行的电子货币结算方式接轨。
推行公务卡改革,还是提高政府支出透明度、加强惩防体系建设的制度创新。目前预算执行中的现金支付行为,透明度差,缺乏有效的事前事中监管手段,违规问题较多,甚至诱发腐败问题。因此,改革现金支付制度,推行公务卡结算是打造“阳光财政”、“阳光政府”的重要一环。
【问】如何使用公务卡?
【答】包括四个环节:1.预算单位组织单位职工办理公务卡;
2.公务卡实行银行授信额度:公务卡不需要事先存入现金,可以在授信额度内先消费后还款;我院公务卡授信额度最大为5万元。
3.个人持卡消费:持卡人可先行刷卡,并取得相关凭证(支出明细、pos凭条及发票);
4.凭据报销还款:个人凭支出凭证(即POS小票)和发票到单位财务报销,由单位财务部门通过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系统统一办理还款手续,将资金直接打入公务卡中。
【问】公务卡有哪些适用范围?
答:公务卡的适用范围包括:
1.原使用现金结算方式的零星商品服务支出,包括差旅费、招待费、培训费、手续费等费用。
2.原使用转账结算方式的小额商品服务支出,包括设备购置费、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会议费、租赁费、维修费等费用。
3. 适合刷卡消费的其他公务支出。
【问】推行公务卡后,单位现金管理有哪些要求?
【答】预算单位推行公务卡后,原则上单位不再使用现金结算。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经单位领导与财务部门审核同意后,可以继续使用现金结算:
(一)确需用现金发放的慰问费或其他抚恤救济性支出;
(二)确需用现金发放给非本单位职工的一次性费用;
(三)确需用现金支付给单位临时聘用人员的费用;
(四)在个别确实不具备刷卡条件的商业服务网点发生的小额零星支出;
(五)其他确实需要使用现金结算的支出。
【问】预算单位怎样选择公务卡发卡银行?公务卡的办理范围如何确定?
【答】市财政本着“公平、公正、优质服务”的原则,在全市各专业银行中选择公务卡发卡银行,各预算单位在其范围内自行选择本单位公务卡发卡银行,并签订代理协议。公务卡发卡银行选择可以与国库集中支付代理银行不一致。公务卡的办理范围由单位财务部门根据本单位情况自行确定,并要符合公务卡改革的有关精神。
【问】中央、省关于推行公务卡有那些要求?全省的进展如何?
【答】中央政治局常委、中纪委书记贺国强同志在中纪委十七届二中全会工作报告提出,要在中央和省级预算单位推行公务卡制度。财政部、人民银行与中纪委2008年1月份联合召开全国公务卡改革试点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在全国建立起具有中国特色的公务卡制度,所有中央预算单位和地方省、市以及有条件的县,都要推行公务卡管理。
目前我省省级已经实施公务卡改革。省级公务卡从2008年10月1日起在省一级预算单位全面推行,省厅《实施意见》要求2009年要在省、市两级所有预算单位全面推行公务卡改革,各市目前正在积极准备,预计年内将有绝大部分市实施公务卡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