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学校社会捐赠业务逐渐增多,为进一步做好社会捐赠收入服务管理工作,现将社会捐赠收入的办理流程规范如下:
一、社会各界对学校进行社会捐赠流程
(一)捐款单位填写捐赠协议书(附件1),将捐赠款项汇入山东省教育基金会,捐赠协议书单位盖章后邮寄到山东省教育基金会,山东省教育基金会收到款后由山东省教育基金会开具捐赠票据。
(二)捐赠账户信息
户名:山东省教育基金会;账号:15158301040007777;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济南佛山支行;捐赠电话:0531-67893899
邮寄地址、联系人见捐赠协议书(附件1)。
二、学校受赠单位工作流程
(一)受赠单位提出捐赠请款申请。捐赠单位将捐赠款项汇入山东省教育基金会后,应及时与受赠单位联系,受赠单位须准备以下材料交财务处。提交的材料有:捐赠单位的捐赠协议书复印件,借款凭证(附件2)、根据捐赠意向的其他支出材料(活动支出的正式发票(复印件),采购审批流程、领取奖品或耗材的签领名单(复印件);奖励或者资助的文件、奖助学金发放表格(复印件))。
需要材料举例:
(二)财务处根据提报的相关材料,在三个工作日内开具山东省资金往来结算票据,填写专项基金支出预算表及用款说明,与受赠单位提供的相关资料一并邮寄到山东省教育基金会,向基金会申请款项。
(三)山东省教育基金会收到申请的相关资料后予以审核,审核通过后向学校院账户拨付此笔款项(此环节大约在一周内完成)。
(四)财务处出纳人员查收到此笔款项到账后登录社会服务项目模块进行资金登记。
(五)受赠单位报账员及时登录社会服务项目模块,通过到账资金确认标签,认领对应资金,并及时联系出纳领回借款凭证。
(六)待报销系统添加相应往来款指标后,通过网上报销流程进行报销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