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用品、材料报销
(一)办公用品、材料报销所需材料
报销审批单、发票、明细清单、公务卡支付记录、采购审批单、合同、出入库单。
(二)办公用品、材料报销注意事项
1.一次性购臵办公用品、材料单价50元(含50元)或总价1000元(含1000元)以上的,需办理出入库手续。
2.发票上只填写“文具、材料、耗材”等字样而无具体品名、单价、数量等信息的或发票上注明“详见销货清单”字样的,应附加盖开票单位发票(财务)专用章的明细清单,清单金额应与发票金额相符。
二、差旅费报销
(一)差旅费报销所需材料
报销审批单、出差审批单或会议培训通知原件或复印件(事前审批)、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发票(注明房间数及单价)、住宿清单、会议培训费发票、公务卡支付记录、其他单据。
(二)差旅费报销注意事项
1.工作人员出差前要按规定程序和权限报批,填制出差报批单。严格控制出差人数、天数。
2.差旅费主要包括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3.选择乘坐飞机的,需要从政府采购机票管理网站
(www.gptichet.org)办理购票手续。
4.城市间交通费凭据报销,出差人员应当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
5.出差人员应当在职务级别对应的住宿费标准限额内,选择安全、经济、便捷的宾馆住宿。省内出差按省财政厅发布的相关地区住宿费限额标准执行,省外出差按财政部发布的相关地区住宿费限额标准执行。对住宿价格季节变化明显的城市,按规定的淡旺季价格限额标准执行。
6.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省内出差每人每天100元包干使用,省外出差按财政部发布的相关地区出差伙食补助费标准执行。
7.出差人员应当自行用餐。凡由接待单位统一安排用餐的,应当向接待单位交纳伙食费。
8.市内交通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每人每天 80元包干使用。
9.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提供交通工具的,应向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交纳相关费用。
10.出差人员不得向接待单位提出正常公务活动以外的要求,不得在出差期间接受违反规定用公款支付的宴请、游览和非工作需要的参观,不得接受礼品、礼金和土特产品等。
11.订票费、经批准发生的签转或退票费、交通意外保险费凭据报销。住宿费在标准限额之内凭发票据实报销。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按规定标准报销。
12.差旅费住宿标准
三、其他交通费用报销
其他交通费用所需材料
报销审批单、租车发票、租车审批单、租车清单、租车合同、政府采购审批材料、公务卡支付记录。
四、图书费用报销
(一)图书报销所需资料
报销审批单、资产入库单、发票、图书清单、合同、公务卡支付记录、政府采购审批材料等。
(二)图书报销注意事项
1、图书包括通过购买、接受捐赠、交换等方式取得的中外文图书、期刊、资料等印刷资产,录像(音)带、光盘、电子书刊等非印刷资产以及数据库等电子资源。
2、集中采购的图书,无论金额大小均需纳入资产管理系统管理,办理图书资产入账手续。
3、学校在专项学习活动中下发的学习资料、教师教学用教材及资料,学生活动奖品等,不纳入图书资产管理范围,领用的学习资料报销时需附发放表。
五、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报销
(一)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报销所需资料
报销审批单、资产购臵发票、验收单、入库单、合同、公务卡支付记录、政府采购审批材料。
(二)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报销注意事项
原则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且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1500元以上)的仪器设备均应纳入资产管理
系统管理,办理资产入账手续。是否属于资产,需由后勤处资产管理科认定。
六、举办培训费用报销
(一)举办培训所需材料
报销审批单、培训业务发票、培训费用明细清单、培训审批表、培训通知、培训签到簿、培训费预算审批表、公务卡支付记录。
(二)培训费报销注意事项
培训费包括师资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培训资料费、交通费以及其他费用。按参训人员级别分为一、二、三类培训项目,不同类别的培训对应不同的经费定额标准。一类培训每人每天650元,二类培训每人每天550元,三类培训每人每天450元。综合定额标准是相关费用开支的上限,各费用之间可以调剂使用。30天以内培训按照综合定额标准控制;超过30天的培训,超过天数按照综合定额标准的70%控制。
培训住宿费以标准间为主,不得安排高档套房,不得额外配发洗漱用品;培训用餐安排自助餐或工作餐,不得上高档菜肴,不得提供烟酒;除必要的现场教学外,7天以内的培训不得组织调研、考察、参观。师资费在综合定额标准外单独核算,按不同级别和技术职称层次的费用标准支付。授课老师的城市间交通费按照差旅费规定标准执行,住宿费、伙食费按培训费规定标准执行,原则上由培训举办单位承担。
不得使用培训费购臵电脑、复印机、打印机、传真机等固定资产以及开支与培训无关的其他费用;严禁在培训费中列支公务
接待费、会议费;严禁套取培训费设立“小金库”。严禁借培训名义安排公款旅游、组织会餐或安排宴请,严禁组织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培训费支付以银行转账或公务卡方式结算,禁止以现金方式结算。
七、举办会议费用报销
(一)举办会议所需材料
报销审批单、会议费发票、会议费明细清单、会议审批表、会议通知、会议签到簿、会议费预算审批表、公务卡支付记录。
(二)会议费报销注意事项
会议费开支范围包括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会议费综合定额标准为:一类会议每人每天660元,二类会议每人每天550元,三类会议每人每天450元。综合定额标准为开支上限控制标准,各项费用之间可以调剂使用。工作人员控制在会议代表人数的10%以内。
会议费实行一会一结算,会议费支付以银行转账或公务卡方式结算,禁止以现金方式结算。
八、宣传费报销
宣传费用所需材料
报销单、宣传费发票、宣传业务证明材料、宣传合同、采购审批材料、公务卡支付记录。
九、公务接待费报销
(一)公务接待费所需材料
报销审批单、结算发票、接待公函、接待审批单、接待清单、明细清单、公务卡支付记录。
(二)国内公务接待报销注意事项
(1)国内公务接待必需实行“先审批,后接待;先预算,后报销”,即“接待审批单”审批时间应早于接待时间。
(2)报销时需提供“两单一函”,“两单”即接待审批单和接待清单,“函”指单位公函(邀请函、访问函、会议通知等证明公务活动的相关材料)。
(3)国内公务接待只可接待一次,接待标准按照上级标准执行。
(4)陪餐人数要求:接待人数在 10(含)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 人;接待人数在10人以上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接待人数的三分之一。
(5)不得提供香烟、酒水; 不得提供鱼翅、燕窝等高档菜肴和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
(6)不得以任何名义赠送礼金、有价证券、纪念品和土特产品等。
(7)公务接待必需通过公务卡或对公转账结算,不得使用现金支付。
十、工作餐费报销
(一)工作餐报销所需材料
报销审批单、发票、工作餐审批单、工作餐报销清单、公务卡支付记录。
(二)工作餐报销注意事项
1、工作餐应“一事一结算一报销”,每次工作任务结束后应及时填写“报销清单”,报销结算费用。
2、在常驻地之外发生的科研活动、校友活动工作餐, 应与差旅费一同报销,不再发放当天伙食补助。
3、工作餐严禁报销烟酒费用。
十一、因公出国费用报销
(一)因公出国费用所需材料
报销审批单、出国发票及翻译件、外办审批表、护照复印件、因公出国经费预算审批表原件或复印件、公务卡支付记录。
(二)因公出国费用报销注意事项
1、因公临时出国(境)前需办理哪些手续?
教职员工因公出国,需办理出国任务批件、因公护照,填写《山东轻工职业学院因公临时出国(境)经费预算审批表》。
2、购买国际机票有哪些规定?
(1)路线经济合理,优先选择国内航空公司航班。
(2)不得绕道或以过境名义变相增加出访国家。
(3)选择经济优惠的机票。
(4)公务卡或转账购买机票,不得支付现金。
3、出国(境)产生的外币票据如何换算成人民币?
报销时,可以提供境外支付费用的载明对应人民币金额或汇率水单的,凭付款时的人民币金额或汇率折算;无法提供境外支付费用的对应人民币金额或汇率水单的,按报销当日中国银行外汇牌价卖出价折算。
十二、电话费报销
电话费所需材料
报销审批单、电话费发票、电话费清单、公务卡支付记录。
十三、学生活动费用报销
学生活动报销所需材料
报销审批单、发票、学生活动方案、采购审批单、公务卡支付记录、学生活动奖品领取签字表。
十四、邮寄费报销
邮寄费报销所需材料
报销审批单、邮寄费发票、邮寄清单、采购审批材料、公务卡支付记录。
十五、印刷费报销
报销审批单、印刷费发票、印刷费明细清单、政府采购审批材料、公务卡支付记录。
十六、公车运行与维修费报销
(一)车辆保险费所需材料
报销审批单、保险费发票、保险单原件、政府采购审批材料、公务卡支付记录。
(二)车辆维修费所需材料
报销审批单、维修费发票、维修明细清单、政府采购审批材料、公务卡支付记录。
十七、维修工程费报销
(一)维修工程费用所需材料
报销审批单、工程费发票、审计定案表、维修修缮工程验收单、政府采购审批材料。
(二)维修费用报销注意事项
工程维修费报销时,其中,支出金额在3000(含)元以上的需附工程结算书;支出金额在10000 元(含)以上,需提供审计定案表(或审计报告)。
十八、论文版面费报销
(一)论文版面费报销所需资料
论文或出版物的约稿函或录用通知书原件,发票,公务卡支付记录,论文出版物封面页、目录页、论文页的复印件。
(二)论文版面费报销注意事项
根据相关文件规定,项目在建设期内且该项目(课题)建设方案中有明确论文出版等费用的预算安排可以通过上级专项资金进行报销。
十九、外聘教师、专家劳务费报销
(一)外聘教师、专家劳务费报销所需资料报销审批单、发票、外聘教师、专家审批表。
(二)外聘教师、专家劳务费报销注意事项
1、劳务报酬所得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
计税方式:按月预扣预缴,次年汇算清缴。
预扣应纳税所得额=每月收入-减除费用 ,收入≤4000 元,减除费用为800 元;收入>4000元,减除费用为收入的20% 。
例1:王某当月取得劳务报酬为900 元,当月需要预缴的个人所得税计算如下:当月扣税:(900-800)*20%=20元;当月实发:900-20=880元
例2:王某当月取得劳务报酬为15000元,当月需要预缴的个人所得税计算如下:
当月扣税:(15000-15000*20%)*20%=2400元;当月实发:15000-2400=12600元
2、居民个人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预扣率
级数 |
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 |
预扣率(%) |
速算扣除数 |
1 |
X≤20000 |
20 |
0 |
2 |
20000<X≤50000 |
30 |
2000 |
3 |
X≥50000 |
40 |
7000 |
二十、各类支付标准
(一)举办培训师资费标准
除师资费外,培训费实行综合定额标准,分项核定、总额控制。师资费在综合定额标准外单独核算。讲课费按学时计算,每半天最多计4学时,每学时讲课费执行以下标准(税后):副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每学时最高不超过500元,正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每学时最高不超过1000 元,院士、全国知名专家每学时一般不超过1500 元。授课教师的城市间往返交通费按照市直机关差旅费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住宿费、伙食费按照集中培训中的综合定额标准相应项目标准执行,原则上由培训举办单位承担。组织管理成本等其他费用不超过项目经费总额的15%。
(二)专家指导费标准
专家指导是指专家到教学现场诊断指导、进校指导、专业答辩等。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标准为1500-2400 元/人/天(税后);其他专业人员的标准为900-1500 元/人/天(税后);院
士、全国知名专家可按照上浮50%执行。专家指导超过半天不足一天的,按照相应支付标准60%执行;超过两天的,第三天及以后按照相应支付标准50%执行。专家指导费不得支付给参与项目(课题)研究及其管理的相关人员。专家食宿费、交通费按照市直机关差旅费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
(三)专家咨询、论证费用标准
专家咨询、论证是指以会议座谈、现场访谈或者勘察、通讯等形式进行的规划设计、需求调研、立项论证、绩效评估等。费用依据相关合同、协议或根据专家工作量据实结算。
(四)专家评审费用标准
根据专家评审复杂程度、评审工作量,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网络评审费标准为50—150 元/件(税后),会议评审费标准为2000—3000 元/天(税后),超过两天的,第三天及以后按照相应支付标准50%执行。
二十一、各类审批权限
(一)系院财务报销审批权限及流程
各系单笔金额在3千元以上的支出须经二级系(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
1.单笔金额在3千元以下(含3千元)的支出由系院行政负责人审签,财务处审核;
2.单笔金额在3千元以上,单笔金额1万元以下(含1万元)的支出,由系党、政负责人共同审签,财务处及相关业务归口管理部门审核人员审核后报销;
3.单笔金额在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的支出,由系党、政负责人共同审签,财务处及相关业务归口管理部门审核人员、财务处处长、业务分管院领导审签后报销;
4.单笔金额在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含30万元)的支出,由系党、政负责人共同审签,财务处及相关业务归口管理部门审核人员、财务处处长、业务分管院领导、财务协管院领导审签后报销;
5、单笔金额在30万元以上的支出,由系党、政负责人共同审签,财务处及相关业务归口管理部门审核人员、财务处处长、业务分管院领导、财务协管院领导、院长审签后报销。
(二)部门财务报销审批权限及流程。
1.单笔金额3千元(含3千元)以下的支出由部门负责人审签,财务处及相关业务归口管理部门审核人员审核后报销;
2.单笔金额在3千元以上,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的支出,由部门负责人审签,财务处及相关业务归口管理部门审核人员、财务处处长、业务分管院领导审签后报销;
3.单笔金额在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含30万元)的支出,由部门负责人审签,财务处及相关业务归口管理部门审核人员、财务处处长、业务分管院领导、财务协管院领导审签后报销;
4.单笔金额在30万元以上的支出,由部门负责人审签,财务处及相关业务归口管理部门审核人员、财务处处长、业务分管院领导、财务协管院领导、院长审签后报销。
(三)项目经费财务报销审批权限及流程
原则上由项目负责人负责审批,但单项支出超过一定额度需由相关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人共同签字,具体标准如下:
1.纵向项目经费单笔金额在3千元(含3千元)以下的支出由项目负责人审批签字,财务处及相关业务归口管理部门审核人员审核后报销;3千元以上的经费报销参照处室财务报销审批权限执行。
2.横向项目经费实行项目负责人制,学校不设审批额度,项目经费使用需符合委托单位的委托要求,并符合国家的财经纪律。
3.校级教、科研等项目经费支出审批额度及流程按纵向项目处理。
4.有明确使用要求的上级专项经费,严格按照上级经费使用管理办法执行审批程序。
(四)预付款项支付实行审批制度,审批权限参照上述审批权限执行。